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昨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,尚未收到相關文件,需在收到正式文件后再研究決定如何執(zhí)行。
廣東8市已可互貸
記者了解到,此次《通知》是去年住建部、財政部、人民銀行聯合下發(fā)的《關于發(fā)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(yè)務的通知》中、關于推進異地繳存互認和互貸要求的細化!锻ㄖ分赋,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核職工繳存和已貸款情況,向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出具書面證明,并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相關信息。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及受委托銀行負責異地貸款的業(yè)務咨詢、受理、審核、發(fā)放、回收、變更及貸后管理工作,并承擔貸款風險。
記者從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的情況是,省內已在今年7月推出廣州與清遠的公積金互貸業(yè)務。根據協定,在廣州和清遠繳存公積金的職工,如有在對方城市購房的需求,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,可按當地標準申請公積金貸款,比如廣州繳存職工在清遠購房,可按當地公積金貸款標準,雙人最高可貸50萬元。
此外,早在2009年5月,廣州、佛山、珠海、惠州、江門、中山、東莞、肇慶8個城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共同簽訂了《廣東省珠江三角洲城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合作協議》,實現了珠三角8城市住房公積金的互貸,即廣州人在佛山買房,也可向佛山當地申請公積金貸款等。2013年5月這一協議到期,雖然沒有續(xù)約,但據悉各地在額度充足的情況下仍能實現互貸。
對于擴展到全國范圍內的互貸,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,將在收到由省住建廳轉來的正式文件后,再進行研究并制訂相應方案。
操作層面有兩大障礙
記者注意到,對于異地互貸,三部委去年的文件中曾指出,職工可持就業(yè)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,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,對“哪兩個城市可互貸”有限定。但這樣的限定未出現在此次《通知》中。如果是廣泛實施,則可能意味著,在廣州繳存公積金,有機會到國內任何其他城市申請公積金貸款,這對有此需求的購房者來說,無疑是個利好。
但行內人士認為,政策是好的,但現實中實操性可能會遇到問題,推廣難度較大。
廣州大源按揭負責人鄭大源昨日接受羊城晚報記者采訪時表示,目前各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各自為政,都有自己的一套系統,要把這么多的系統短時間內打通實現全部聯網,難度可想而知,“即便能實現聯網,僅繳存地和貸款地公積金中心的信息核實往來的工作量就非常巨大,理論上全國600多個城市,就意味著一天可能會有1200多個郵件往來,只是處理這些信息任務就會很繁重。”此外像廣州這種公積金使用率偏高的城市,是否有足夠的資金去實現和全國多個城市的互貸還存在疑問。
中國社科院經濟所研究員汪利娜也表示,在操作層面,利用住房公積金跨省貸款面臨的障礙有兩個:一是各地是否愿意放錢的問題,另一個是資質審查的問題。
而在不少業(yè)內人士看來,住建部在《通知》中稱,將負責“建設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(yè)務信息交換系統”,由此,推動全國性異地互貸更深層次的原因和目的應在于,以此為切入口,逐步加強各地公積金系統之間的聯系,為以后建立全國一體化的公積金系統打下基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