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報道,在最近召開的“中國經濟50人
論壇2016年年會”上,一種“工資過快增長降低了投資意愿”的觀點引起各方重視。
工資增長VS企業(yè)競爭力:并非此消彼長
若以工資增長超過勞動生產率的增長的標準衡量工資增長的快慢,那么應該說,近幾年工資增長過快是一個事實。數據顯示,從2007年到2012年農民工年均工資增長12.7%,確實超過了勞動生產率的增長。
不過,工資增長超過勞動生產率增長,是否就算是過快增長,因此需要糾正?筆者認為要看到這個增長背后的合理性。
一是,這個工資增長是對長期以來增長不夠的反彈和彌補。長期以來,在我國勞動力長期供大于求的情況下,“強資本弱勞工”的情況明顯,由勞動力供求狀況決定勞動力價格明顯對職工不利。資料顯示,中國2009年的人均GDP世界排名第99位,可最低工資卻排在第158位。依據收入法計算:1993~2007年,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由11.68%增至14.81%,增幅為3.13個百分點,企業(yè)的資本收益由38.83%增至45.45%,增加6.62個百分點;而居民的勞動報酬占GDP的比重由49.49%降低至39.74%,降幅9.75個百分點。由此認為,最近幾年工資增長高于勞動生產率的增長,可能還不足以彌補歷史的欠賬。
二是,最近的工資增長是怎樣發(fā)生的?政府所能做的是提高了最低工資標準,現在看來,這個標準并不算高。而各地政府發(fā)布的指導性工資并不具備指令性意義,企業(yè)的工資還是由老板決定的。盡管我們建立了工資協商制度,但還不足以改變“強資本弱勞工”的態(tài)勢,工資標準并未突破老板的預期。所以,近年來工資水平的提高是企業(yè)行為,更準確地說是市場行為。說到底是因為我國人口紅利的逐步消失,勞動力因缺少而帶來價格的提高,企業(yè)不提高工資就招不到工人。
三是,壓縮工資增長并非增強企業(yè)競爭力的重要措施。如果能控制工資增長,確實可以對企業(yè)降低成本有好處,但是,第一,政府的有形之手較難改變勞動力市場的供求關系;第二,勞動力的價格并非企業(yè)成本的大頭。有數據顯示,美國的企業(yè)成本只比我國高了3%,但勞動力成本是我國的好幾倍。世界多數國家的工資占企業(yè)成本的50%,中國還不到10%。我國企業(yè)成本近些年提高快,主要還是流通費用、原料燃料等費用以及稅費偏高等造成的,不能簡單歸咎于工資水平增長過快。
所以,對于目前的工資增長問題,我們不需神經過敏。我們的原則應是“千方百計增加居民收入,實現發(fā)展成果由人民共享,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,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(fā)展同步、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,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,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。”